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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敬如宾" "白头偕老"和"缘" 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浮生六记)书评

评书大全 2019-12-30 03: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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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和“缘”,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Richdad__mom

在《浮生六记》中,作者说自己“性格直爽,落拓不羁”,当其初出茅庐、不接地气吧。作为新郎,首度品尝了“相敬如宾”的滋味和诧异。随后“白头偕老”和“缘”、这些套话的实质浮出水面。于是,旧婚恋自己迫不及待地招供,其语词表达的真意。

无“朱门酒肉臭”的奢华,该书却有痴情郎、鸳鸯梦,及情欲绵绵的“洞房花烛夜”。本人选择该书的平凡家居、小康之家过日子,以防龙文明一贯的假大空、高大上。辅以作者当初懵懂老实、童言无忌吧。好极了,本人用之克服伪伦理擅长的的强词夺理。

试以该书为剖析传统婚恋的案例。放弃大悲剧,反其道行之。我们从欢乐、恩爱中淘尽生活的无奈和悲苦,为在“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的恶劣环境下,杀出重围,作出具说服力的考证。

1. “相敬如宾”

热脸贴上了冷屁股。那时新婚燕尔,小夫妻蜜月中如胶似漆。但为搏取功名,夫妻离别,夫外出苦练考技,自己又不明就里,故离别三月,感觉如同熬过十年。而妻早已谙熟礼教、伦理,玩起了“相敬如宾”的套路。于是,我们就看到明显的反差:一方面是傻丈夫寂寞难耐、鸿雁纷飞,撩得恐怕让今人也脸烫心跳;另一方面,小脚娇妻则一副封建老油条冷峻、刻板的嘴脸。

情意绵绵皆废话,“相敬如宾”来抵挡。夫寄信两封,妻回一封,对男欢女爱如此淡定,对圣人的教诲却如此执着。其回信鸡汤满满,尽是勉励夫求取功名的唠叨,剩下的是敬语套语。小丈夫为此,心里惆怅不已。

他何尝没有抗争过,但看似微不足道的礼仪,却让大男人的挣扎,如蚍蜉撼大树。“淑姐想用礼节来限制我吗?有一句话叫做‘太讲究繁文缛节的人必定虚伪’。”——听小丈夫抱怨,新娘子会面红耳赤地辩解:“恭敬而有礼貌,怎么算是虚伪呢?”—— 他说:“恭敬存在于内心之中,不在于表面形式。”——她再辩:“若论亲近,父母应该是最亲的了,难道可以在内心恭敬却在行为上放肆无理吗?”

马脚露了:“相敬如宾”与有情人互敬互爱无关,而是“凡事孝为先”。

看惹恼了她,他赶紧赔不是:“刚才是开玩笑的,岂可当真!”——她却怒气未消,并以死要挟:“有很多夫妻之所以反目成仇,很多都是因玩笑开得过当造成的。你以后再冤枉人家,估计人家不被气死才怪!”——只得揽她入怀,温言抚慰,逗笑为止。这与现在的“欺夫”如出一辙。

礼仪核心出来了, 貌似高尚之举、文质彬彬,其实是死亡,而这绝无戏言!可以说,若不了解为其誓死的缘由,我们就不了解龙文化。显然,“相敬如宾”非字面上的,或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尊重和谦让,而是让人成奴、服从“三纲五常”,逼奴隶自己为自己套上枷锁,或给调皮捣蛋的孙猴子上一道“紧箍咒"。

身处奴隶者为何自己套上枷锁、甚至宁死不做自由人呢?认清这个套路意味着,一般的母对女好、妻对夫好和龙人对自己好—— 这些理性的常识要被颠覆,而代之以龙的非理性传统:为面子上的虚荣、为孝顺从众,就威逼利诱、践踏亲者,得不得就上演自轻自贱、自残自尽的人间悲剧。——一点都不心理学!

关键细节也出现了。如果我们熟悉其套路,自然不会放过诸丝马迹。书中说有个庙会很热闹,但规定女人不能参与。他们要设法女扮男装混进去,遂进行如下对话。但妻说:“脚下将奈何?”注:“脚下”指当时妇女缠足。因脚很小,穿绣花鞋,很容易被识破。旧时的女人要缠足、成为永久残废的事实,现在却连同语词的本意一样,已被民众彻底遗忘。

恢复被非理性抹掉的事实,这是我们考察的重点。如,对于缠足幼女的痛苦状态,梁任公《新民丛报》:“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盛世危言·女教》篇:“迫束筋骸,血肉淋漓,如膺大戮,如负重疾,如构沉灾。”《戒缠足歌》:“儿足骨折儿心碎,昼不能行夜不寐。”民谣又有“小脚一只,眼泪两缸”。

而对幼女施暴的人是谁呢?——正是其亲生母亲,及这个母亲的母亲。这个恶性循环残害了很多代母女。实施如此暴行的依据是什么呢?——是“中国式爱”(暂不探讨)、亲娘上来施暴!据《戒缠足歌》:“五龄女子吞声哭,哭向床前问慈母:母亲爱儿似孩提,何缚儿足如缚鸡?”具体缠足术,是以布紧束,以带严扎,至为母者欲图速成,甚有设法使足肉溃烂者。

阔斧《记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饰》:“将双足裹起,硬将脚上肉烂掉。有以磁瓦存心刺破,使其溃烂,一种残酷之刑,令人目不忍睹。……无论慈母怎样疼爱自己闺女,惟对于裹脚,决无怜惜痛苦者。” 又见林琴南《小脚妇》诗:“号天叫地娘不闻……宵宵痛楚五更哭。”

亲者相残,还自暴自弃,自我摧残。自愿放足有多难呢?或让龙人自醒、自强和自爱有多难呢?康熙三年明令禁止,但由于缠足观念根深蒂固,康熙七年不得不罢禁。后经太平天国,到民国初后,缠足现象才逐渐在城市中消灭。而真正意义上的放足,是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强制执行,历经一千年。

蔑视自己内心的良知,群众放个屁,要龙人吃屎都行。为了跟从“流行”,不费吹灰之力,就让龙人放弃缠足。如,因旗袍侧面开叉,要配高跟鞋才出彩的缘故,一些爱赶时髦的龙女争相放足。

从此以后,夫再无力翻身。“岂敢”、“得罪”这些词变成彼此口头禅,“相敬如宾”慢慢成为习惯。她更将其发挥到极致,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循规蹈矩和迂腐刻板。有时为她披件衣服或挽一挽袖子,她必定连声抱歉:“得罪!得罪!”。有时递给她毛巾或扇子,她赶忙站起身恭迎。只要相见,都要握住对方的手问:“哪里去?”。

“相敬如宾”一词,对一直被蒙在鼓里、不明就里的天朝民众而言,犹如一出永不落幕的古装戏。

2. 那真正让龙人说死就死的玩意

天朝历史上有很多宁死不屈的抗争案例,但我们别赞,先搞清楚其为何而死再叹。如“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壮举,它以正义无关,而是辫子引发的教化与生命对峙。

朝民自古以来束发,它是汉民族对头发传统的处理方法。既不剃边,也不下垂,只是盘在头顶,名叫束发。但一六四五年,攻陷南京之后,满族统治者颁布“剃发令”,老祖宗留下的束发传统被打破。

“剃发”,其实是剃顶法,而留辫发。即先把头顶四周的头发剃光(剃发),只留下头顶当中的一撮,使它成长,然后结成辫子,垂到背后。

辫发,则是北方一些民族的发型。五世纪大分裂时代,南朝汉民就讥嘲北朝的鲜卑人是“索虏”,索形容他们的辫子像绳索一样垂在背后。二十世纪初,汉人更加讥嘲满洲人的辫子是“猪尾巴”。

“剃发令”引发汉民族的激烈抗争。其深层次的原因既非为效忠皇帝、大家长的尊严,也不为避免国家、家园的陷落,更不为避免自己成为亡国奴、当汉奸等,这些你所能想到的、所有可归于理性常识的原因都不是原因。那广大朝民群众誓死捍卫什么呢?

让我们老祖宗不惜舍命“造反”的,是为保护传统对头发的教化—— 这个“非理性的原因"。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激烈反抗,发生在江苏扬州和上海嘉定。这两个孤城的殊死战斗,招来满人残酷的报复。扬州遭屠城十天,死八十万人,嘉定三次遭屠杀,死二十万人。其惨烈状远超“南京大屠杀”。

注,圣人的教化如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

据马丁尼在其《鞑靼战争记》书中的记载,他当时居浙江绍兴,是一位传教士:“鞑靼军发现没有任何抵抗,顺利的占领绍兴。浙江省南部各县,也很容易被征服。鞑靼这时候下令,强迫新近归降的汉人剃发。于是,所有汉人,无论士兵和市民,都愤怒起来。他们手执武器,反抗鞑靼。他们对国家和皇帝都没有这种热爱,而为了保护自己的头发,却舍生命去抵抗强大的敌人,鞑靼终于被击退到钱塘江以北。”

3. “白头偕老”

如果说“相敬如宾”的真实含义,用鲁迅的话,是毛骨悚然的两个字:“吃人”,那么,我们将从该书读出“白头偕老”的“真谛”—— 逼良为昌和银淫瓢昌。

对于皇帝三宫六院,及有钱人家妻妾成群,中等人家无不仿效。这是龙一贯的社会风尚,上行下效是我们一贯的流行模式。从缠足、吸食鸦片,到科举和应试教育、妻妾成群和包养情妇,莫不如此,世代轮回。

历史上盛行多妻文化,其差别只在于口风松紧。在呈现宽松氛围的多数时期,男性朝民活得滋润、活色生香,而风声紧时,特殊利益集团和暴发户表面上道貌岸然、实则暗渡陈仓。

小说谈及正妻为丈夫公然拉皮条,可见清末的色情尺度宽松。以至大秀夫妻恩爱和家庭幸福的题材,莫过于正妻即老鸨。“识正妻的时务”,而任凭道德沦丧,拼了命为夫拉皮条、到处物色美妾韵妓。

该书大晒夫妻“恩爱”的结局,早已命定在礼教格局中——小康必不敌大户,不敌将相,强劲对手,而全体龙人不敌一个天子。或唯有一个人自由的龙文明,将使个体力量归零,将使人自暴自弃,不论做什么都是不自量力、弄巧成拙。

龙人史上最喜感的文学,尚未真正开场,随即落幕。——妻拉皮条失败,竟郁郁而死。

妻为夫拉皮条始于,夫的表妹夫带了小老婆回来,妻看后说 :“漂亮还说得过去,只是缺少韵味。”从此,为了保全其奴才的名份和面子,妻就致力于为丈夫纳妾,目标是漂亮并有韵味的处女。尽管这户人家财力不足。

不惜踏破铁做的弓鞋(小脚女人穿的鞋),终于让那个拐着小脚的妻见到了一个,美丽而又有韵味的女子。她是妓女的女儿,叫憨园,还是处女,亭亭玉立,既有“一泓秋水照人寒”的风韵,其学养—— 无非自甘为妾,抱有成为性工具和性玩物的宿命论。

妻即施展老鸨的巧计,欲设法使夫得到憨园。没色胆有色心的夫还一惊一乍地说 :家里可没有金屋,让她这样的女子住。我一个穷书生哪敢有这样的妄想!何况我两人夫妻感情深厚,你怎么会有如此怪异的想法呢?那妻早饱受下流和圆滑世故侵淫:我自己喜欢她,你就在床上等着与她行欢作乐吧。

憨园有些心动,却难免受命运捉弄,完全不能自主。但她不愧“知书识理” :“承蒙夫人厚爱,真好像蓬蒿靠上了玉树。但是,我母亲对我有很高的希望,我恐怕难以自己做主。希望我们一起想办法。”

从此,夫妻没有一天不谈论憨园的。但结局不出意外:憨园被有权有势的人横刀夺爱。此时伪礼教侵淫出来的妻,不仅不能“温良恭俭让”,反而深以为恨,竟为这件事抑郁而死——伪伦理的矛盾之处不仅于此!

明明是与其他女人去分享、把丈夫推出两人世界,及从心甘情愿把自己的脚永久缠废,到丧尽天伦为夫拉皮条等,无恶不做—— 肉身和灵魂,都活生生被礼教“吃掉”了。但该妻挣得了“贤妻的名份”,姓了夫姓,上了家谱,哪怕遗臭万年。—— 这就所谓“白头偕老"了。

4. “缘”这个字

“妾能与君白头偕老,月轮当出。” 既然人事从无回旋余地,只得借助超自然力量的暗喻,或用迷信去猜测命运。这是龙人对其黯淡婚姻前景的无奈。说来好笑。

书中谈“鬼节”这一天:妻早早备了一桌酒菜,准备与夫妻月下畅饮长谈。谁知到了夜晚,天空中竟然乌云密布,明月不见。迷信如她非常很沮丧,向苍天祈祷:“假如上天能保佑我和夫君白头到老,今夜明月当再现。”

由于龙人的婚姻等大事全然不能自主,固然只能来回折腾、听天由命。偶然性成了不二“王道”,信仰、科学从未真正光顾华夏大地。话说小说中,夫妻言欢到三更,渐渐看到风扫云开,一轮明月涌出,就乐不可支,要跳出来。却又忽然听桥下哄然一声。由于深信溺死鬼的传闻,让迷信小夫妻不禁毛骨悚然,急忙关窗逃逸。又见房中豆大的灯光,照着低垂的罗帐,杯弓蛇影,更加惊魂未定。拨亮灯光躲入帐内,内惊外邪、心鬼外魔双重打击,妻已寒热大发。随后夫跟着也惊出了病。

“缘”这个字,一向是天朝子民一谈及婚恋时,即向往的最高境界。以至于,偶有新婚燕尔、感情浓密的小夫妻,他们就不识时务,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而对身边很多老夫老妻指指点点,对他们多像仇人一样憎恶对方感到奇怪。不知道那究竟是为了什么。

天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但可以肯定的是,“白头到老”的龙夫妻会相互折腾到死。可是,运气的个别性,误让该夫妇更加执迷不悟:“非如是,焉得白头偕老哉!(假如不是这样,夫妻之间怎能白头偕老呢?)”

再说旧婚姻凭借“父母之命”,即完全不在夫妻自己的力量控制范围,这对夫妻的结合就纯属偶然。一般早其出生就“指腹为婚”,或如他们一样,很小就“订娃娃亲”。要不是男方的“娃娃媳妇”幼时夭折,恐怕这本书再无一点喜感。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令旧婚俗遵循“先结婚 后恋爱”。男女之间没有交结,心灵哪来灵犀?男人无须泡妞、撩妹,挺身就瓢。后宫三千佳丽为什么裤子都不穿?便于皇帝随见随插。

出彩的恋爱和定亲行为纯属偶然,却奠定了《浮生六记》喜剧地位:“我十三岁时,和母亲回她的老家见到芸,我们两小无猜。我偶然看见了芸的诗句,虽然赞叹她的才思秀美俊逸,但暗暗担心她的福分不深,然而我爱慕专注她的心总不能放下,便对母亲说 :’如果要给我挑选媳妇,我非淑珍姐姐不娶。’母亲也喜欢她的温柔和顺,当场就脱下金戒指为我们定了亲。"

旧时男女对上眼的希望及其渺茫。不妨以大数据时代,现代版相亲和网络勾搭的庞大基数,况且配对成功率超低的事实,估算古代的男女婚前对上眼的几乎可能性。再用“门当户对”这个硬条件一筛的话,结婚对象的可选择人数甚少,就仅为个位数。

旧婚姻一般限定在三代以内的家族关系中,且年龄相仿的几个人之间。即便在《红楼梦》那样的大家族中,贾宝玉正房的潜在对象也就那几个而已。本书中的夫妻当然也是近亲关系,她是他舅舅的女儿,且同岁。

所以,“缘”纯属子乌虚有,指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姻缘。如,张爱玲的小书《爱》。其开头就说“这是真的”—— 十五六岁的她,立在后门口,遇见对门住的年青人。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就无话,各自走开了。

无论今后留下多少遗憾与感慨,所谓“缘”,用张爱玲的话说:“就这样就完了”。

5. 方块字

说到方块字,张爱玲只说了现象:“两千年前的老笑话,混在日常谈吐里自由使用着。这些看不见的纤维,组成了我们活生生的过去。传统的本身增强了力量,因为它不停地被引用到新的人,新的事物与局面上。但凡有一句适当的成语可用,中国人是不肯直接地说话的。而仔细想起来,几乎每一种可能的情形都有一句合适的成语来相配。”

时代变了,男女平等了,我们却没有养成作为独立主体的人格,成就夫妻双方平等和互重文化。要么“夫欺”,要么“欺夫”—— 即家中地位颠倒,为老婆独尊。颠来倒去,总是“一家之主”独大。如,当代中国城市越来越普遍的“欺夫”现象。总走极端,这从反面验证了龙文化最后的疯狂—— 一种临死的征兆。

“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和““缘”这些旧时遗留的词,剥开表皮看,无非都坠入反人类文明的极端困境,分别对应于:吃人–卖银瓢昌–子乌虚有。

鲁迅说礼教“吃人”,历史上也没有证据呢?—— 本人看一抓一大把。如,《宋史》里有个“孝妇”,她是朱云孙的太太刘氏。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时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元朝也有,《阮史》记载:河南的秦氏姐妹,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

百姓愚蠢不说,政府和知识分子也疯了。如,元朝还有割肋肉来为父亲治病的例子,其名叫胡伴侣。问题是他的愚蠢行为,还特别得到更愚蠢的政府的奖励—— 除了荣誉奖以外,还奖绢五匹,羊两头,田一项。而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始于唐朝。当时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指出人肉可以治病。

伪礼教教人吃人肉,自己就违背了自己。人类能够设想如此荒谬的文化吗—— 为了不让剃发,和鼓励割肉,这一矛盾均出自同一《孝经》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鲁迅说到了方块字本质:“比较,是最好的事情。当没有知道拼音字之前,就不会想到象形字的难……方块汉字真是愚民政策的利器,不但劳苦大众没有学习和学会的可能,就是有钱有势的特权阶级,费时一二十年,终于学不会的也多得很。……汉字也是中国劳苦大众身上的一个结核,病菌都潜伏在里面,倘不首先除去它,结果只有自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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