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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朋友圈晒宠物 引起台州警方注意!背后的真相令人傻眼

句子大全 2017-10-18 1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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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线索的研判分析,民警很快找到了王女士的住所。王女士承认了自己养了一只野生猴子,但声称自己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我有证,是可以养猴的。”面对王女士的辩解,民警通过查证发现,王女士所持的这本证书是假的。

“怎么会是假的?这本证书是跟猴子一起买来的,花了我5000元钱,加上买猴的钱,一共16000元。”得知证书是假证后,王女士有些意外。

王女士向民警坦言,自己平时喜欢养小动物,家里原本已经养了一只宠物狗。2年前,看到宠物店里有卖小猴子,出于猎奇心理,便入手了一只。

宠物店老板卖猴还售卖假证

经过进一步调查,临海警方又顺藤摸瓜找到了在临海开宠物店的两名嫌疑人吴某和张某。

据了解,2017年年初,一辆无牌面包车开至吴某的宠物店门口,车上运有7只野生猴子,是从云南运来的。当时,车上的两人询问吴某是否要收购猴子,吴某考虑到这笔生意利润不错,便抱着侥幸心理,以2000元一只的价格,把7只猴子全部买下。

为了尽快售出这些猴子,吴某不仅在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还找人代理销售。在隔壁开宠物店的张某得知后,想到之前有客户想要饲养猴子,便想赚个差价。最终,张某花了7000元从吴某手中购入一只猴子,再以11000元的价格转手卖出。

因贪图其中的暴利,宠物店老板把猴子打扮成家养宠物的模样,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来吸引顾客,同时招募销售代理,对外出售猴子。为了让顾客放心买下猴子,他们还连带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谎称来源于权威部门,但其实则是以2000元的价格买来的假证。

“宠物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昨日,记者从古城派出所了解到,王女士饲养的“宠物猴”经专家鉴定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豚尾猴。专家表示,豚尾猴属猕猴,适应性强,容易驯养繁殖,生理上与人类较接近,分布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和中国南部的广大地区。

“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经办民警李凌波说,经初步调查,截至吴某落网前,他已经非法出售猕猴7只,其中5只已被追回。

目前,临海警方协同金华警方已破获这起非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共抓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猕猴犯罪嫌疑人12人。而已被追回的5只猕猴中,一只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豚尾猴,由临海警方处理,其余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短尾猴,由金华警方处理。目前,剩余2只猕猴还在追查中。

9月15日,临海警方把这只豚尾猴送到了台州市野生动物园。经过专业饲养员的检查,豚尾猴脖子上的铁链已被摘除。目前,这只豚尾猴正在隔离观察中。

来源:台州晚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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