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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灯光话筒已就位 说说我对“社区矫正法”的那些感悟

句子大全 2017-01-01 0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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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具有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等重大意义。

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研讨,佛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举办了“《社区矫正法》宣传”主题征文活动。广大社区矫正工作参与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来文分享了《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的心情感悟,通过讲述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历程,典型社区矫正帮教案例,展现社会正能量,展示了佛山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下面就是学习时间啦!

小编整理了本次获奖的优秀征文

一起来让我们聆听

来自社区矫正工作的一线工作者

和我们分享那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感想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九江司法所

朱家荣

以“大家”思想说社矫

我们曾有一个时期,那时百家争鸣,以思想为壕沟,用不同的维度,论述自己的主张,那时百花齐放,虽各家言语有针锋相对之势,但带来前所未见思想领域的创新风暴。而今天,社矫工作也需要这种碰撞思维,引领每一人、每一事的创新与发展。

法家主张定分止争,孟子主张人本善,荀子主张人本恶。社区矫正工作,是通过严苛的法条,严厉的规章,矫正“性恶”之徒,但也探求柔性之意,恢复一时“迷途”的“性善”之人。《社区矫正法》28条之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者可采取“训诫”、“警告”、“治安拘留”、“撤销缓刑”规定,同时32条提出可对矫正从上者进行表扬。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在矫正中,善与恶,刚与柔,只意于是否符合规章政令, 违规者,视为恶,违令者,以法治之,这视为规矩。尚且,符合《社区矫正法》之行为,按规完成措施,即为善者,可提起表扬等奖励,用于请假、变更监控方式之参考。

孔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思想、老子的无为而治理论,可贯彻社矫工作的中轴线。儒学心学大师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因此社矫工作需通过教育从“心”开始,从“身”出发。2017年12月,九江司法所打造品牌,孵化半爱企业,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场所,缓刑教育期间,创新“三自三统”,发扬三自中的自主建立讲堂,以个人的心路历程为切点,触发心灵。在矫正工作者无强令组织下,矫正对象者自发,为凉山州学生捐物、在疫情期间捐赠,社区矫正对象以“身姿”撰写自己的悔改书。

借古鉴今,与古长论,思维交融,为社矫工作带来新的理论论证,《社区矫正法》的颁布与实施成为社矫工作者监管的依据。

佛山市三水司法局云东海司法所

高洁雅

成长

记得我初次接触未成年社矫对象小华的时候,纹身、爆炸头、哈化裤这些突显青少年叛逆心态的外形标配全都对号入座。当面报到、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及家访等等这些日常矫正工作,他在散漫、爱理不理的态度中参加、勉强完成。我翻阅他的资料,他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社矫,买卖的是仿真枪,犯罪时是未成年人,2019年10月年满十八,在社区矫正期期间迈入了成年的十八岁。

平日与他聊天,我们由聊王者、聊男女朋友到聊父母、工作、学习,慢慢地他会把他的想法告诉我,我也会把我的建议、经历与他分享。

慢慢地,他出现了一丝丝的改变:爆炸的长发换成了清爽的短卷、修身的牛仔裤替代宽大的哈化裤,有一次他卷起衣袖、用求助的眼神问我:“我这五颜六色的这么大面积的纹身,洗不掉,怎么办?”唉,我家儿了也是一个十四岁的叛逆期男孩子,若是自家孩子,怎么办?我没有打击他,于是说:现在的技术日新月异,或者很快就能有办法的,记得吸取教训呀,身体发肤父母,很多事情不要乱碰,多与长辈商量。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华在司法联系的微信号上发来了他报考大专收据的相片给社工,他说经过深思,决定采纳社工的建议,通过社工推荐的培训机构边工作边考取大专文凭,提高自身的社会竞争力。看着小华慢慢的改变,期待今后能看到他的成长及脱变。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矫法》正式实施,司法工作将开始崭新的一页,“有法可依”“违法必惩”成为了我们司法工作者强而有力的后盾;作为社矫对象的“小华”们,他们的权利和责任同样也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矫法》正式执行,正是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时代的社会建设将迈上更民主、更规范的台阶。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张槎司法所

裴万涛

社区矫正法:一部温情的法律

今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即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在完善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完善刑事执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在社区矫正领域里面带来的变革可以说是跨越式的,全篇亮点纷呈。笔者认为,它的最大特点是——一部有温情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社区矫正法充分体现了法律的谦抑性。学者们都主张刑事犯罪的执行应该将教育与惩罚结合起来。社区矫正的对象原本就是犯罪后确定有罪的人,从程序上来说,应该是刑罚的执行阶段。但我们从社区矫正法的标题可得,并不是“社区执行法”、或者“社区惩戒法”,而是用了“矫正”这样一个程度更轻的词语。凸显了国家对于收监执行的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划分上,不仅仅是判决执行方式上的不同,对于挽救措施、自身身份的界定上也有重大区别。

其次,社区矫正法体现了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

社区矫正法明文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定位手段的应用,以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其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表述,都特别强调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

就拿请假制度来分析。劳动和休息是人基本的权利。作为社矫对象,保障其劳动权利才能保障其基本的生存能力,才能保障其不会因生活无着落而再次走上极端或者成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才能为自己和家庭创造更多财富,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社矫法的条文中我们能感受到,对社矫对象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劳动作出让步。旧的制度规定过多强调了管理,虽然对于疾病或者家庭变故等可以请假,但是基本操作只限定为此两类情况。对于一些社矫对象,其因工作原因外出的请假,如果不批准,似乎没有温度,过于苛刻;如果批准请假,则无形之中,管理人员需要承担管理不严格、或者脱管的风险,是严亦忧而松亦忧,我们很高兴地看到,社矫法对此明确为“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权保障更加到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相信在实施过程中,不假外出会大幅度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抗程度会降低,社矫对象会更加愿意服从社矫工作人员管理。

最后,社区矫正法更加体现了宽严相济、刚柔并举的治理原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制度设计本身,就要求既要严肃打击犯罪,维护法制权威,又要减少社会对抗,化解消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统计,全国解矫人员490多万,但是重新犯罪率不到0.2%,可以看出监禁刑适当减少,社区矫正作用发挥充分,对制止犯罪、纠正违法、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这部法出台本身,就是将宽严相济的治理原则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在社会治理和刑罚执行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以上几位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心声

让我们更深刻了解到

《社区矫正法》颁发的意义非凡

相信今后他们

将继续勇挑重任

在新时代社区矫正之路上

拯救一个个迷失的心灵

来源 | 佛山市司法局

广东司法行政

官方微信号

原标题:《@所有人 灯光话筒已就位,说说我对“社区矫正法”的那些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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